《CRIMINAL朝鮮》這本書,是作者朴永圭「○○朝鮮」系列作品中的一本,其他系列作品包括《EROTIC朝鮮》(台灣翻譯出版為《情色朝鮮》)、《MEDICAL朝鮮》等,彼得的本業既然是法律工作者,自然要從《CRIMINAL朝鮮》開始讀起了(?)。
《CRIMINAL朝鮮》顧名思義,乃作者統整朝鮮歷史紀錄中的著名犯罪事例,依照罪名分門別類,包括殺人、強盜、性犯罪、傷害、偽造、走私等,帶現代讀者們認識朝鮮時代的刑法、價值觀與社會風情。
本書中作者著墨最多的篇章,就是〈性犯罪事件檔案〉。作者主要介紹朝鮮時代的兩種性犯罪——「性侵害」&「通姦」,這兩種犯罪在現代看似截然不同,在朝鮮時代卻時常同時出現。舉例來說,人妻知道要是自己遭到性侵害的事實被丈夫得知,一定會被休妻,甚至會遭受丈夫殘酷的家暴,索性委身於性侵犯,兩人建立「通姦」關係。上述現象與儒家父權思想、性別歧視當然脫不了干係,作者在該章就強調,朝鮮時代的性犯罪根據性別不同,處以的刑罰輕重差異也不同,女性犯下通姦罪者往往受到嚴厲的懲罰,像是身為王族妻子的「乙宇同」就因為通姦罪,最終遭判處死刑。
作者在本書也強調「身分地位」對於刑罰的影響。首先,當村莊裡發生殺人案時,案件往往會被集體隱瞞,村民甚至會集資賠償受害者家庭,以阻止他們去官府報案,這是因為要是官員到村莊調查殺人案件,不只鄰居會因證人身分受到幾乎是犯人的待遇,官吏也會藉機索賄,將整個村莊掏空。另外,在犯罪者是王室成員或是兩班貴族的情況下,他們的犯行也常常會被掩蓋,就連國王都會因此出手,例如宣祖就曾經干預過長子臨海君涉及的案件,被害者的兒子甚至反過來受到處罰。而就算這些上流人士被定罪,也往往會因為功臣或功臣後代的身分獲得赦免,可見在朝鮮時代的刑法,是充滿不一致性的。
本書的最後一章中,作者也特別介紹朝鮮時代一些特別的罪名,像是商人未經許可經商罪、人事關說罪等等,而針對世宗時代明文化的「下位者告發上位者罪(尊長告發罪)」,作者更批評是朝鮮第一惡法,認為這個法律導致奴婢遭到主人施暴虐待也不能告發,使許多奴婢因此犧牲了性命,作者對此更表示:「被稱作朝鮮最佳聖君的世宗,卻將這種惡法明文化,不能不感到諷刺......(中略)......讓人感受到就算是再怎麼出色的國王,也無法克服王朝體制的極限。比起百姓的人權,對國王來說,國家體制的安定更為重要。」,這一番結論著實深刻。
回到以一本韓文原文書來說,本書難度比起《薛民錫的朝鮮王朝實錄》要難上不少,這是因為本書作者的筆法沒那麼口語,也時常大篇幅引用朝鮮王朝實錄的緣故。不過本書內容把視野跳脫宮廷,許多犯罪故事的角色全部都是老百姓,更是台灣相關書籍罕見的內容,願意接受挑戰的仍然推薦一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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